美国的许多小企业主不确定何时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他们冒着重大的处罚风险 - 处罚可能使他们的企业陷入破产。而这一切都是因为50多年前的过时法律。
1938年,国会赋予普通工人加班权,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通过了加班法,以保护工人不被迫无休止地工作。经理,专业和行政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免于加班要求。
$config[code] not found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美国的工作场所发生了变化更少的员工在工厂和其他场所工作,他们按小时收到工资。更多的员工从事管理,专业和管理工作。美国工人的面貌越来越像这样:
随着所有这些变化,目前的加班规则已经过时,难以在今天的工作场所适当应用。
对于一个小企业来说,对加班做出错误的决定可能是灾难性的。做出错误决定的雇主可能最终不得不向雇员支付长达3年的加班费。更糟糕的是,雇主可能会被迫重新分类所有类别的雇员并支付他们的工资。
SBA倡导办公室首席法律顾问Thomas M. Sullivan欢迎美国劳工部目前正在努力更新加班规则。乍一看,新规则似乎对小企业来说是件坏事。这是因为修订后的规则将立即导致130万个工作岗位有资格加班,而小企业的成本则超过5亿美元。
但规则也将得到澄清。小型企业不会因为做出错误的决定而决定是谁,也不是免于加班法。
加班法的明确性将对小企业有一定的改善。至少小企业能够提前预测他们的员工成本,知道谁将加班加薪,谁不加班。几年之后,处罚如此繁重,而不是被处罚,他们可能会被驱逐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