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选择不在法庭之外

Anonim

最近的一篇文章 纽约企业报告 报告称,小企业之间的争议解决(调解和仲裁)的替代形式正在上升。执业律师史蒂文戴维写道:

商界的共识是,诉讼“太多,太耗时,太昂贵。”通过整个诉讼程序辩护索赔可能需要花费数年和数千美元的律师费和费用,不太可能收回,输赢。即使诉讼在庭外解决,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但解决办法通常只在审判日期临近和大部分费用发生后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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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并非没有缺点,但ADR通常承诺减少法律费用,诉讼费用和资源转移。在大多数情况下,它还提供更快的分辨率;更具创造性,业务驱动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基于各方的真正利益而非律师的合法姿态;更大的隐私和机密性。

我发现这篇文章很有意思,因为大多数已发表的研究和调查 - 包括美国仲裁协会的研究和调查 - 都集中在大中型企业。这并不奇怪。较大的企业只会有更多的纠纷。因此,他们比小型企业更频繁地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

然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收益 - 有时更多。与大公司相比,小企业的财务缓冲能力较低,无法承担诉讼费用。小型企业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我称之为管理分心因素。当企业所有者专注于诉讼时,对于关键业务需求(例如增加销售额或提高底线)几乎没有任何意见。

那么这个趋势意味着什么呢?一方面,它为律师成为调解员和仲裁员开辟了新的机会。另一方面,它表明为小企业服务的律师需要精通ADR如何帮助他们的小企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