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干预是指为从出生到3岁的儿童提供的治疗,教育和医疗服务。早期干预适用于被确定患有残疾或有患残疾风险的儿童。 “残疾人教育法”(IDEA)的C部分是联邦法律,为各州提供资金,为早期干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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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干预包括许多不同的服务,婴儿和幼儿需要,以发挥其潜力。这些服务可能包括言语治疗,物理治疗,职业治疗,教育服务和允许家庭进入服务地点的交通。
评估
每个孩子都必须接受广泛的发育迟缓评估。这些评估由服务协调员安排和监控。服务协调员可能参与实际评估,或者她可能只是安排其他专业人员协助这一过程。评估结果有助于IFSP团队确定需要服务的领域。
自然环境
早期干预的核心理念是在儿童的自然环境中提供服务。这意味着尽可能在孩子的家中,日托或邻里设施中进行各种治疗服务。协调这些服务需要规划,安排和帮助家庭访问服务。
服务协调员
早期干预服务协调员的主要职责是规划,组织和监督家庭所需的早期干预服务的实施。此外,协调员必须为早期干预客户维持所需的文书工作。然后,协调员监督和评估所提供的服务,并根据家庭的需要进行调整。
IFSP
IDEA要求为每个早期干预客户制定IFSP或个性化家庭服务计划。专业团队与家人一起确定孩子需要哪些服务。为每个服务区域制定目标。 IFSP是服务专业人员和客户家庭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概述了儿童的服务和目标。 IFSP具体规定了服务开始的日期,提供服务的频率以及负责每项服务的专业人员。
监控
早期干预服务协调员负责监控提供给客户家庭的服务。这可能涉及与家庭和服务专业人员的沟通,收集有关孩子进步的数据,以及为家庭和专业人员排除故障排除。在实施服务时,服务协调员可能需要在团队和家庭的帮助下对IFSP进行更改,以便最好地满足儿童的需求。监测过程包括持续评估服务和个别儿童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