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投资者如何利用国际企业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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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奥巴马政府提议修改国土安全部(DHS)法规(PDF),允许选定的外国企业家在美国停留两年,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公司。因为我怀疑许多风险投资公司已经计划利用这一规则变化,我想关注其他投资者 - 加速器,天使团体和个人 - 如何利用它来寻找高潜力的企业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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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企业家规则细节

首先,我要澄清哪些类型的企业家有资格获得这个机会。创始人必须:

  • 在申请入住前不超过三年在美国成立新公司,
  • 拥有至少15%的公司,
  • “在公司的运营中发挥积极和核心作用”,
  • 至少拥有345,000美元的投资来自“成熟的美国投资者(如风险投资公司,天使投资人或启动加速器),这些投资者有成功创业实体的大量投资历史”,政府“获得”总额超过10万美元的资助通常为美国企业提供此类资金用于经济,研究和发展或创造就业机会的实体“或”提供其他可靠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其入境将为美国带来重大的公共利益。“

这位非美国创始人可能已经在美国境内获得其他签证或在国外。虽然新成立的实体必须“自创立以来合法地开展业务”,并且不能超过三年,但它可能是上周在特拉华州注册的新C公司。

因为每个创始人必须单独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单独进行评估,如果单个创始人需要进入而不是多个创始人,那么创建团队进入该国的可能性将更高。因此,投资者最好关注初创企业,这些初创企业主要由本土出生的创始团队组成,其中有一两个外国成员,而不是由四五个创始人经营的企业,他们都需要入境。

来自国土安全普遍受到较少审查的国家的外国企业家可能比其他国家的企业家更容易获得这些签证。投资者可能希望关注来自丹麦或中国等地而不是伊朗和巴基斯坦的企业。

投资者可能希望看看政策制定者在地方,县和州计划中投入大量资金以支持高科技创业公司发展的地方的创业公司。许多初创公司在内布拉斯加州,俄亥俄州和密歇根州通过政府计划获得补助金。

投资者可能希望专注于外国创始人全职担任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首席营销官的企业。如果这个人在全职工作并在新公司担任关键角色,那么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创始人“在运营中发挥积极和核心的作用”。

个人投资者可能希望通过在线认可的投资者平台,如1000天使。很少有人能够向一家初创公司投资345,000美元,而且很少有个人“成功创业实体的大量投资历史”。

加速器可能会积极寻求向非美国创始团队推销他们的计划 - 特别是那些可以从美国经营中受益的团队。在加速器期间或之后加注345,000美元,公司的创始人将成为该计划签证的良好申请人。

天使团体可能会考虑在他们的地区进入加速器计划的创业公司以及在他们的创始团队中与当地大学的外国学生一起的公司。

通过Shutterstock的自由女神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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